男人何以会怕一个满脸胡须的野人,是因为他比他魁梧、彪悍吗? 刘参若有所思的看着冷面男子退去的背影,喃喃自语:“莫非他当真看穿了我?否者为何对我如此恭敬?” 第五十四章 敢把王子比做猪 1 “你这野人还真能吃,居然就给我剩下一点残渣!还说请我吃大餐呢,现在倒好,反而我成了你的厨娘了!”王志抽过刘参手中的盘子,顺手拿了桌上的一个白面馒头,使劲的刮了几下,而后用力咬了一大口:“好吃!” 厨房众人也一脸的错愕,估计他们也没有见过一个长相秀丽的女子会有如此不雅的吃相。 “你一个女孩家怎么这副吃相?”刘参回眸,看见王志嘴巴鼓鼓的如同一个充满气的皮球,不由哑然失笑。 “切!你以为刚才你那副吃相比我好到哪里去吗?人若是连温饱...
关于王妃上吊后,王爷后悔了医学天才温锦,意外穿越到花痴丑女身上,醒来就是洞房花烛夜。王爷,你听我解释,我不是好疼!想哭!原主就是个颜狗舔狗,竟然招惹了暴躁症王爷,小命都作没了。好在她有医术在手,前世的胎记竟然跟她一起穿越,变成了随身灵泉空间!被弃六年后,华丽变身的温锦带着萌宝走出冷院,手撕白莲,痛扁绿茶。撩什么男人?独美做个富婆它不香吗?温锦带着萌娃,治病救人赚银子。医治瘸腿大哥,鼓励哥哥做大官。没有金大腿,靠着金手指咱也能成为人生赢家!唉,不对,这个又帅又撩的王爷怎么老纠缠她?说好的冷清疏离,两看相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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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指青云,气吞幽冥。大道交错,剑者独尊。这是一个人和一把剑的故事!红尘三千丈,琉璃染天香。群雄共逐鹿,剑尊掌苍黄。剑的真谛,万年之秘,以血海无涯重铸登天之路,以亿万枯骨再炼剑道经书。一切尽在太古剑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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