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爱吃的小晴更新时间:2024-06-29 05:56:42
关于七零:美人妈重生后带崽崽随军了:玉妍重生了,重生回到了二十年前。这会的她还是个手握铁饭碗的制布厂女工,女儿乖巧可爱,男人前途大好,是正儿八经的团级军官,村里人人都说她是让人羡慕的人生赢家。回想上辈子她明明握着一手好牌,最后却落得个晚景凄凉的下场。她一直很困惑,自己是怎么落得这步田地。哥哥早逝,爹娘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女不亲,丈夫离心。直到后来她才得知,原来自己就如同话本子里的女配,她的存在就是为了给女主摆平困难,祝她青云直上的。而女主就是自己那个口腹蜜饯的白莲闺蜜黄梦梦。这不是妥妥的冤大头嘛!重来一世,姜玉妍怒了,心想:嗯……,这个冤大头谁想让谁当,反正她是不当了。女主拿她当提款机,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女儿不亲,贴心小棉袄培养起来。哥哥早逝,规避风险事业搞起来。夫妻离心,有孩子还搞什么男人吖!随军后的生活不要更滋润,有山有水有物资齐全,没事爬爬山,下下海,逗逗娃,男人神马都是浮云!某男人:媳妇别呀!你看我上能暖床,下能养家,腹肌还有八块,入股不亏啊。姜玉妍:看你表现吧! 七零:美人妈重生后带崽崽随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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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二十年了。 初次提笔写小说,是在我初中三年级的时候,那会儿因为看花火有感,便自己写了一个青春疼痛的校园文,还被全班同学浏览观看,当时只觉得尴尬害羞,自那之后便没有再写小说的勇气了。 万万没想到时隔七八年,我竟然会重拾小说,本人看小说真的很喜欢年代文,觉得有趣又生动,于是便开始了年代文的小说创作。 我在番茄写的第一本小说,就是一本年代文。可惜文笔太过稚嫩,不是很受欢迎,评分只有六点多分,迟迟还没有涨上去,于是便匆匆完结了。 年代文的大翻车,让我一度怀疑自己,开始了没有继续写下去了的勇气。但我是能轻易言败的人吗,打不死的小强说的就是我了。于是第一本小说的扑街,让我开始转战现言。 说实话对于一个没有恋爱经历的人来说,开始甜甜...
穿越重生宠妾灭妻?这宅斗文炮灰我罩了作者伴树花开完结番外 克己复礼监国太子×娇纵明艳侯门嫡女 1V1双洁甜宠文 穿成千娇万宠长大的侯府嫡女,卫含章生平胸无大志,只想着嫁给小竹...
关于群芳谱群芳谱丽柔顺的魔门公主骄蛮倔强的异族天骄,心比天高的武林玉女她们最后都属于谁呢?且看年少英俊的少将军,流落江湖的一番奇遇。本书原名玉笛白马。...
时锦从小长在白云观,十五岁时跟随萧家家主萧鹤川回京。二十二岁的萧鹤川看着面前娇娇小小的小孩儿你跟着行远叫我爸爸也可以。眼底毫无波澜的时锦你要是觉得你七岁的时候能生下我,我是不介意叫你爹的。萧鹤川二十五岁的萧鹤川面对出落的亭亭玉立的时锦锦锦时锦爹爹萧鹤川卒...
关于慕爷,团宠夫人又掉马了人人都以为她是乡下福利院出来的野丫头,却不知她是马甲遍布全球的大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马甲一个个掉落。众人惊掉下巴。餐饮帝国老板。顶级设计师逆天医术神医她身上的马甲数不胜数。更有五个哥哥宠她上天。京城帝国集团总裁曾扬言,绝对不会喜欢她。谁知在相处中,被她身上的魅力吸引,当初撂下的狠话,如今像打在他脸上的巴掌。傲慢总裁摇身一变,成为宠她如命忠犬舔狗,竟丝毫没有违和感。叶云希却冷酷如常不是说永远不喜欢我吗?...
关于从坟墓里扒出来的小王妃古武世家的慕凤烟被暗处仇家的热武器把她的灵魂给一炮轰到了一个平行时空,历史都没有记载的年代。医毒双绝的她怎么也没想到,她明明已经把仇家一个个的都送上西天了,无聊的在家里脚指头都快抠出三亩地了,怎么就被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仇家一炮就把自己一命呜呼了呢。她真是相当的郁闷。。。。。。。某冰山王爷那些传言都有误,本王的王妃,是本王亲自让人从坟墓里扒出来的。某冰山王爷烟儿,此生我只认定你一人,宠你一生,爱你一世。某冰山王爷烟儿,又出来做什么坏事了?某冰山王爷烟儿,我要与你一同携手,看遍这天下美好。娘亲女儿,娘亲不差钱,以后娘亲的都是你的。娘亲女儿,快来看看,这些都是娘亲让掌柜给你买的上等补品,你一定要养好身体。娘亲我的女儿,是天底下最懂事体贴的女儿。慕凤烟来到这异世,有疼爱她的娘亲,有宠爱她的王爷,有可爱的孩子们,甚感此生美满。...
关于祖师明明很强,却过分谨慎无论是道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我只问一句可得长生否?秦枫穿越了,还很幸运的拜了个仙风道骨的老者为师,谁知老者却是个魔门长老!修真界十分残酷,魔门更是弱肉强食的地方,实力弱小又无助的秦枫想要活命,只能选择低调的苟着。没成想苟着苟着,过了成百上千年后,他竟然成为了整个魔道的大佬(纯正修仙小说,无系统,喜欢龙傲天的勿入)...